異味關鍵構成新公害,據新北市環保局估算,今年1到9月開罰處分異味過濃案件共188件,結合有香腸、烤雞、炸豆腐等餐飲業者,這些平庸居民主持很「香」的氣味,卻因住戶感應替換,檢測超標受罰
漆彈場。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據《空氣汙染防制法》規章,只要引起大家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影響之氣味均稱為「異味」,若異味預示源未設置收集或籌措裝備,就能裁罰。
稽查員工檢測後,將基於當地土地利用分區,例如農業區與工業區異味汙染濃度為50,其他場所則為10,一旦超標可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裁處5千元至100萬元罰鍰,並苛求業者限期與時並進。
比方來談,平溪有個知名的烤香腸店,每逢假日大排長龍,今年5月間,也因氣味太「香」,遭近旁大家檢舉,環保局當場告發開出5千元罰單,輔助業者加裝過濾設備。
未料,2個多月後生意太好,老闆自行於攤位旁加設烤爐,因不止過濾設備處,再次被周遭人民檢舉,遭環保局裁處1萬元,並要求限期突飛猛進,如今已無異味溢出。
環保局謹慎,民間夜市的違法攤商異味檢舉案件尤其多,平昔攤商汙染環境,大賺「環保財」的年代已經過去,引領企踵業者儘速加裝過濾設施,避免效果場地遭到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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