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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7

法律事務所的挑選

沒有律師資格的蔡姓男性,卻改變法律事務所,再和正牌律師合作,承接民事、刑事案件,遭南查詢獲,今日聲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去年辦理「廉政暨為民服務問卷研討」,轉道問卷研討內容,窺見有大家檢舉職校畢業的余姓男人假冒律師,邀請翁姓女子肩負助理,承接民事和刑事案件,南檢今年3月11日同步採集,余、翁2人收押。
南檢重複偵辦,意識余男曾受僱於台南市安平區一家法律事務所,這家事務所於民國95年開拓,101年結束營業,結束營業後仍承接個案。但事務所承當人蔡姓男人卻未具律師資格。
南檢昨天指揮警方調整,查扣空白訴訟文書、委任狀、法律書狀收費規準、法律事務所名片及存摺等,並傳喚蔡男、謝姓律師等人到案。
南檢展示,蔡男雖否認犯行,但已有20多名被害人指證,蔡男訊後聲押獲准。
謝姓律師因提供名義給蔡男掌管的法律事務所製途徑律顧問證書,涉嫌違反律師法,訊後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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