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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

應該立法管制光害

台中市台灣大道、健行路口一家連鎖咖啡廳,受附近一棟大樓隔熱紙金色玻璃帷幕反應,每到夏天傍晚,強烈太陽光經過玻璃帷幕反射進店內,店員及顧客飽受擔憂,業者感嘆:「上班彷彿在做雷射!」專家倡導,盡量立法約束大型建物使用反射率太高的玻璃,以免光害成效居民健康及平穩。


這家咖啡廳店長Carey展現,該店碰巧面向東,二年前開幕時正值夏天,立即就察覺只不然晴天,一到傍晚六時,強烈太陽光照在對面大樓玻璃帷幕上,反射的太陽光就會直接射進店裡,店員再熱再刺眼,接連約二、三相當鐘,店內顧客也會大呼:「受不了,先走一步!」生意大受實效。

難裝窗簾遮陽棚
Carey說,陽光反射集中在該大樓特定樓層,也不易該向誰反映,想裝窗簾卻怕顧客不理解有在營業,也曾思慮裝遮陽棚,但廠商評判該處風太大,犯愁遮陽棚被吹落波及經過的人車,只好依然忍耐,職員都怕因而罹患眼疾、皮膚病變,「總不能要職員戴墨鏡和帽子面對訪客,若問題依然無解,只好思慮搬家!」

應該立法管制光害
《蘋果》周二傍晚六時前往咖啡廳實測發覺,夕陽經由四百公尺外的大樓發出刺眼強光,直視強光不到五秒鐘,視線一移開而今就一片漆黑,整家咖啡廳被陽光照得紅通通,站在櫃檯眼睛一切睜不開,直到二十多分鐘後太陽下山後反射光才消失。在場的彭姓消費者說:「這樣的強光,眼睛都快瞎了,誰坐得住?」
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說,未接獲大家投訴,因國內未制訂光害管制原則,將敦促中央盡快立法管制,受害人民或商家可先向建物所有人解釋提升方法,降低光害關係。初創局長王育霖說,現行建築法令未限定建物拿玻璃帷幕,建議中央修法讓大樓拿低輻射玻璃,降低反射率。中興大學景物與遊憩論說所副教授蔡岡廷說,現有法令僅要求造價逾五千萬元公有建築,不得利用因而光反射率太高的玻璃,對其他建物則無限定,倡言修法擴大適用於其他大型建物。

受害公司可提告
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瓊嘉則表現,受害商家可向法院提告,尋求該大樓排除光害。這棟金光閃閃的新安世紀金龍大樓保安職員說,從未有人反映玻璃帷幕反射陽光導致困難,管委會不恐怕轉變牆面特色,首倡店家加裝遮陽棚或窗簾。

光害因建議之道
●住家或開店
.室增加裝遮陽棚
.室內裝窗簾(應該用百葉窗式,可依入射出發點演變不時調整出發點)或貼隔熱紙
.第一時在室內也要戴太陽眼鏡或擦防曬乳
●開、騎車或行人
.汽車車窗加裝隔熱紙,或利用遮陽板
.機車族在豔陽天可戴防強光的平穩帽
.汽機車駕駛在主要時都盡可能戴太陽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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