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籍女子高某近日因敲詐勒索33萬元被判5年有期徒刑。高某曾是前深圳海關緝私局副局長李某的情婦,李某稱其在分手後被高某以曝光兩人相關為由勒索財物。李某的妻子與高某談判後也未能照辦好事變,李某在退休先後定規報案。高某的家屬已就判決提出上訴。(2012-05-18 法制日報)
上面的這位女子高某,覺得副局長李某的情婦,敲詐勒索的33萬元是不是多少具有包養費、青春失去費的性質,被判5年有期徒刑是不是刑罰過重,筆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不好妄加評理。
但是,在上述佳音中,有段話卻令筆者相當關注:羅湖區人民法院近期一審宣判,主持高某玉共敲詐李某東33 .3萬元,敲詐勒索罪開設,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知情人稱,56歲的李某東並未因為此事被討論,而是順利退休。
查民不查官,情婦索要錢財就被雷厲風行地研討判刑,而違反規準包養情婦的官員畢竟毫發未損,順利退休,如此強烈反差的兩套制度,讓人有事由誤信,“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的古代封建特權思想在大眾這個法制社會果凍矽膠,在我們慢慢地段一直存在。
貪官要緊都有情婦,反過來也准許說有情婦的官員根本是貪官,因為官員包二奶,養情婦,私生活糜爛,希望眾多的金錢支撐,腐敗幾乎是種定然,這也被無數的腐敗制度所驗證。拿官員李某來說,其平時收入僅為每月1萬多元,但在短短一年天時內,就花費近150萬元款項包養高某玉,這錢從何而來?放著如此顯眼的腐敗線索不去研討,整天高喊反腐敗豈不是一句空話?
肯定了,說李某毫發未損也不全數適當,他相同損了一根“毫發”的。因為情婦的告發,他不得不提前退休,即使如此,提前退休就能讓他免于統計,免于處罰嗎?除非是這樣,貪官們在撈夠錢後都不是應許把提前退休當“免死金牌”嗎?那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反腐敗鬥爭還要不要躍進下去?
近年來拉皮,官場有關情婦的極端案件層出不窮,比如,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在鬧市炸死情婦柳某、安徽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雇人殺死情婦孫某、江西宜春官員用石頭砸死懷孕情人棄屍野外、浙江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又興一怒之下殺害情婦邵某並拋屍大海等。
之以便官員殺情婦的極端案件甚至於多,在于包樣情婦的官員甚至於多;之以便包樣情婦的官員甚至於多,在于稍稍地帶主張官員包二奶養情婦不算個事兒,對于官員包二奶養情婦“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哲理情況是,如是不嚴厲查處官員包二奶養情婦,如是不把查處官員包二奶養情婦和反腐敗聯繫聯係起來,那麼,官員包二奶養情婦“蔚然成風”背後定然是腐敗的“蔚然成風”。(葉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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