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昨天開立家暴防治工作表示會,指五年來盡職個案中,台南受暴女生年紀層從卅一歲至四十歲為好些;外籍女生則介於廿至四十歲間,受暴年紀較為年輕,籲請全民承受「防暴助手」,讓受暴婦幼能走出陰霾、迎向今後。
八十七年改變的南市女權會,從九十四年起投入南市社會工作直接賣命,在台南地常軌院設家暴糾紛服務處與家事調解;九十七年後,從窗口型服務轉型為「個案保管」服務,迄一○一年共服務七百多位受暴女性。
女權會從受暴婦女察覺,要有效避免暴力再犯或失去暴力傷害,除了被害婦女的勇氣與動機,社政、社區親友、救治、警政部門的積極照料,都是重點助力。
女權會數據,在受理個案中,親密關乎暴力案占八十五%、親屬間暴力占十五%;台灣受害女生年紀層以三十一歲至四十歲為諸多、外配受害女生則以二十歲至四十歲間為主,反映出台灣男人與外籍新娘的年紀差距較大。
因此受暴女生的報效,女權會提議情緒襄助、陪同出庭盡可能訊、保護令法律試問與照應聲請、各項社福資源連結(如經濟扶助、租屋補助、心理諮商幫助及照料就業媒合)。
女權會秘書長邱美月說,在效勞受暴婦女原委,察覺目睹家暴的孩童有更高的效勞要求,盼望公部門能針對目睹家暴的兒少挹注更具體適當的效勞資源;並請全民加入防暴陣容、變通婦幼朋友的防暴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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